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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政治] 監院:中國零食違法輸入 衛部等4機關應研議防弊配套

bellala 央廣
bellala 央廣2小時前
監察院今天(21日)說,含過量添加物的中國製螺螄粉、辣條等零食違法輸入猖獗,進口填報「大豆蛋白質食物調製品」就能直接輸入,且個人自用免驗輸入與電商平台責任都待檢討,衛福部、財政部關務署、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及數發部應研議統一輸入規定及防弊配套。 監委林文程、田秋堇透過新聞稿表示,非法輸入的中國製零食多為無生產日期、廠家、地址的「三無產品」,可能輸入管道包括夾藏私運、虛報個人自用、違規進口郵包及旅客行李等。2023至2025年,食藥署及各縣市衛生局查獲135家次非法販售中國食品,但都無法查獲案貨實際來源及輸入管道。 監委指出,這些中國製零食未經經濟部公告准許輸入,進口人應先向國貿署申請並取得專案許可。但貨品輸入時填報「稅則號別」、「貨品分類號列」,都由進口人或其委託的報關業者自行填報,且不時發生誤報、偽報情形。 監委表示,像中國製辣條多以麵粉或豆製品為基底製成,若因主成分差異而分屬不同貨品分類號列,適用輸入規定不同,若是「其他未列名食物調製品」,須經國貿署專案許可;屬「大豆蛋白質食物調製品」,無須經專案許可就能直接輸入,根本是中國製零食的監管破口。關務署、國貿署及食藥署應就易生爭議食品研議統一輸入規定及防弊配套。 監委說,為因應民眾小量輸入個人自用食品需求,衛福部已訂定相關規定,但自2025年起,衛福部已查獲多起以自用名義輸入未經查驗食品,進而違規轉售等情況,亟待衛福部通盤檢討個人自用免驗輸入頻率、總量限制及資格審核等。 此外,監委指出,台灣目前查處違反食安法案件,是由衛福部透過關鍵字搜索,查獲違規後協調電商平台配合下架,但未明確課予電商平台審核上架商品責任義務,也未明訂平台在賣家販售違規食品時的連帶罰則。 針對電商平台管理情形,監委說,經詢問主管機關,數發部表示,其負責協助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電商平台業者即時溝通,至於電商平台特定商品或行為實質規範,回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權管法規管理。衛福部則說,因食安法裁處對象為賣家,電商平台只被視為數位賣場提供者,但衛福部並非電商平台主管機關,平台業者不一定會協助提供完整賣家資訊。 監委諮詢專家學者意見並指出,電商平台應在營運架構承擔一定公共責任與監管義務,可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案,明確要求大型線上平台對可能出現非法或高風險商品,負有與其規模及影響力相稱的事前風險評估、風險緩解及事後即時處置責任。另也可強化電商平台「事前審核」責任與「來源揭露與責任歸屬」義務,要求電商平台明確標示販售食品賣家身分及產品來源。(編輯:宋皖媛) 來源連結:https://www.rti.org.tw/news?uid=3&pid=2157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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